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研究决定,现就2019-2020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5.学习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6.2019-2020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三、申请材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证明材料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需提供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的《扶贫手册》或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档立卡”截图。
3.2018-2019学年已获得学费减免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在本学期困难生认定中相关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本次申请材料只需填写申请表,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11月1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11月20日前,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填写初审意见,意见需对申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做出详细评价,同时填写2019-2020学年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申请表经各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后,于11月21日前报送院学生工作处,电子版通过奥蓝或QQ消息发送。
3.11月25日前,院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单位初审意见、财务部门学费数据,审核、确定全院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减免金额,报院领导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学费减免工作关系到我院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的切实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摸底情况和近期困难生认定结果,切实做好申请组织、初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对获减免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鼓励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指导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联系人:张毅,电话:0510-80560050。
特此通知。
院学生工作处、团委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