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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滨江学院2018-2019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时间:2019-03-06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滨江学发[2011]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现就2019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二.复查安排

  1.困难生复查工作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具体落实复查工作。

  要高度重视此次困难生复查工作,认真做好复查的动员和宣传,使广大同学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能够积极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是复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复查工作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通过复核证明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对通过上述渠道收集到的信息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

  须根据评议和审议情况,对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也要经过奥蓝操作);对困难程度不合理的及时做出调整;对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已发生变化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因认定材料未能及时送达等原因而未被认定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前予以补充认定。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要随时组织认定。

2.此次复查工作要求在奥蓝系统(学生版)中完成。申请新增或等级调整的困难生均需在奥蓝系统(学生版)中填写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不用上传证明材料)。请注意修订后的困难生人数的比例不要超过学院规定的总比例。

3.复查操作流程:

学生操作:奥蓝系统学生版,登录→资助→困难生认定→民主评议(组织测评小组为新增和提高等级的困难生打分)。

“困难生认定”项为申报困难生的学生填写,此项工作结束后,各系组织测评小组的学生对申报困难生的学生填写“民主评议”。所有“民主评议”成绩均纳入测评总成绩。此环节须在38日之前全部完成,随后院资助中心将在奥蓝系统中对测评统一核分,并关闭学生申请和测评系统

辅导员操作:用辅导员账户进入奥蓝→学生管理→助困→困难生认定→系综合评分(系级用户操作)→系审核、评定困难等级→汇总结果(在管理版中打印汇总表,含新增和等级变动学生)。请注意复查后的每个年级困难生人数的比例不要超过学院规定的总比例。

辅导员在审核材料时,如果学生申报的材料不充分,“辅导员审批意见”为“不同意”,同时告知学生及时修改补充材料。学生修改时,需要取消辅导员审批意见后,学生才有增加记录的权限;如果学生不符合申请要求的,“辅导员审批意见”为“同意”,“困难等级”为“不困难”。往届学生取消困难生资格,也需要在奥蓝上申请,辅导员审批意见选“同意”,“困难等级”为“不困难”。

312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三、材料报送

  1 3 8日前,请集中报送拟新增和提高等级的困难生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本科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第一联(按奥蓝系级用户顺序整理)、《滨江2018-2019-2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结果异动汇总表》(见附件),如无异动也请零报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学院层面审核。

2 3 12 日前,将《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报告》,无锡校区报送给林峰老师,报告应包括: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组织和实施情况,困难生调整情况及相关认定材料等。

工作联系人:林峰   0510-80560041(无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