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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源地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时间:2020-05-21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苏教助中心[2020]1号)精神,为做好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

生源地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院唯一的助学贷款项目,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申请学生信息统计等工作。

要切实加强江苏省生源地贷款预申请动员工作。通过召开班会、讲座等形式,介绍贷款政策规定,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等,通过有效措施推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

二、学费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本着“生源地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苏财教【2014258号文)的原则,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年。2016级毕业班学生不予受理

三、贷款申请条件

如申请学生生源地尚未开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请自行前往所在生源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除此之外,贷款申请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毕业班学生);

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为学院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预申请工作流程

(一)续贷学生

凡是在校期间申请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此次再次申请,统称为续贷学生。凡是续贷学生,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网址: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进行续贷申请。具体流程为:账号登陆---点击左上角“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项---按要求填写“续贷声明”及基本信息(续贷声明需100字以上)---确认提交---导出本年度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无需盖章)---假期带回至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二)首贷学生

之前未办理过贷款,本年度首次提出申请的称为首贷学生。首贷学生请各部门认真参照贷款申请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方可受理。首贷学生分以下两种情况:

1.本省学生(江苏省)

本省(江苏省)的学生需将贷款信息录入至省资助管理系统。可让申请学生到所在年级或学院办公室,由各办公室组织学生填写《生源地贷款信息采集表》(附件1),填写后由院系账户管理员统一录入。学生待省中心审核后自行在“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带回办理。(注:预申请的学生申请表上有“标识”,无需盖章)

2.外省学生

学生自行注册“在线服务系统”,并及早与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联系,问询申请材料,自行办理。

五、预申请工作时间:

(一)续贷学生

531日前,续贷学生网上填写续贷声明应全部结束。61日开始学工处审核学生续贷声明,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予以退回修改,65日审核工作结束。

(二)首贷学生

531日前,本省首贷学生的资助系统录入工作应全部完成并在系统内提交学院审核,学院提交省资助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开放打印权限。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521